经查,10月1日,淮滨县谷堆乡村民黄某(新郎)与陈某(新娘)举办婚礼,在接亲过程中,因新郎将18.8万元礼金转账至新娘个人银行账户,新娘家人认为没有直接收到礼金,便阻止婚车离开。公安部门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新娘顺利出嫁。后谷堆乡和公安部门对新娘哥哥的行为进行训诫,并组织双方调解,由新郎支付新娘家购置嫁妆费用3万元,至此涉事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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