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小北 北京大学出版社 收录于话题#过马路1#红灯1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过马路”,很多人听了这个话都会会心一笑,其实这里面有着双重现实,一方面是国民素质不够,闯红灯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是在一些没有交通指示灯的路口,普遍存在着机动车不让行人的行为。
关于后者,过去提的比较少,而这几年很多城市都做出了一些改进行为,例如北京最近就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217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可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
而前者,则是自12年底提出以来,始终被冠以“中国式过马路”的专有名词而加以批判。

其实这一行为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但由于这一现象在当时的中国最为典型又急需改变,因而被冠以“中国式过马路”的称谓。

早在2013年的4月9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开始严格治理行人枉顾交通规则过马路的行为,当晚白岩松主持的《新闻1+1》也专门聚焦“中国式过马路”,再一次在全国电视观众的面前提出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的倡议。
此后,各地交管部门与各级宣传教育部门都花费了巨大精力来教育群众改变这一不好的行为习惯。

结果大家也感受到了,在一轮又一轮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之后,在各地交管部门的各出奇招严格治理之下,这些年来,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已经明显降低了。
现在,上到八九十岁的爷爷奶奶,下到四五岁的小孩子都知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红灯停绿灯行。
当然,在某些繁忙的交通要道上,“凑够一波人就可以过马路”的现象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
但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这些“漏网之鱼”,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在这些繁忙的路口装上了自动抓拍装置。只要你敢闯红灯,你的高清无码大头照就会出现在道路两旁的电子大屏上,就看你抗不扛得住了。

还有些地方,交警叔叔们对处罚方式进行了创新。只要你被交警逮住,就得在朋友圈为自己的检讨书求点赞或者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直到你的继任者来接替你。

面对这些不得已的处罚措施,或许每个人都会感叹一句何必呢?
是啊,为什么在人群之中我们就不愿意多停留几十秒的时间而会选择闯红灯了呢?是因为我们过于随波逐流还是我们笃定法不责众呢?在这一屡禁不止的行为背后都有哪些值得我们研究的地方呢?
在这种稀松平常的地方,早就有不少人做出了针对性的研究,并且提出了一些颇有新意的结论。
01
什么情况下人们更愿意遵守法律?
从我们的生活经验来看,有法不依是挺普遍的现象。
扪心自问,有几个人敢说从来没有违反过法律?驾车时从来没有超速?变更车道时从来没有不打转向灯?从来没有在黄灯转红灯之后的一刹那飞驰而过?没有从网上下载过未授权的音乐?
为什么人们遵守法律?或者为什么不遵守法律就成了法律与社会科学的重要课题?但这是一个庞大的领域,各行各业、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下的守法情况各不相同,关键是如何去研究。
在法律与社会科学方兴未艾时,Feest开展了一项有关人们是否遵守交通标志“Stop”(停)的研究。

在地广人稀的美国,“Stop”很普遍,因为红绿灯反而没有效率。交通规则十分明确,即所有车辆在“Stop”标志下必须完全停下,在看清楚路口的车辆后,按到达路口的先后次序经过。
但事实上,大多数司机都不完全遵守这个规则,很多只是进行所谓的“滑停” (rolling stop),即缓慢经过,其他的一些司机甚至轰然而过。
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司机在没有警察的情况下,停还是不停?Feest躲在柏克莱加州大学附近三个路口的灌木丛中,分别在白天和晚上进行观察,并对司机的人种、年龄、性别进行了区分。
他兴奋地发现,影响最大的因素是司机是否一个人在车内:司机单独驾车时要比有其他乘客时更容易违反交通规则。他的解释是,车内的其他乘客会对司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形成心理压力。
这一点很好理解,私家车的乘客基本上不是陌生人,大多是司机的家庭成员或者亲朋好友,而司机在这些人面前都会试图表现得遵纪守法。
02
“同侪压力”:不愿成为异类
这是一项可爱而令人妒忌的研究:题目小、成本低、好操作、意义深远。
它不需要庞大的研究经费,不需要请研究生做助理解码纷繁复杂的原始数据,不需要长期进村蹲点,不需要与喜欢或者不喜欢的人打交道。
只需要花几天的时间,在办公室附近的路口进行观察和纪录。Feest不仅找到法律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的差别,而且还找到了差别的规律——提出“同侪压力”(peer pressure)这个因素。

这个发现在意料之外,解释却在情理之中。Feest的文章本身没有将这个因素普遍化,但普遍化是题中应有之义:这个因素会对理解遵守交规与否甚至守法现象有很大的帮助。
1968年,Feest的文章发表在法律与社会科学的顶尖期刊Law & Society Review后,这项研究激发了更多的类似研究。
比如,Danick在纽约街头“No Walk”(不许行人通行)的标志牌下观察后就发现:当一个人(其实是研究者安排的实验员)站在标志牌下,遵守规矩不过马路时,其他人也不会强行通过;而当实验员违反规定过马路时,其他人也会效仿。
后来的研究更细致地界定什么是“同侪”,什么是“压力”。“压力”并不一定要直接面对面的存在。例如,如今很多酒店都努力想让客人多次使用毛巾和床单,以节约水和能源。当然,也是为了帮助酒店节约成本。问题是用什么方法可以让客人听从这样的建议。

Goldstein和她的合作者于2008年发表的一项研究进行了这样的比较,方法之一是在酒店房间里贴上环境保护的一段话:请帮助保护环境。
客人们被告知,如果多次使用毛巾,就体现了对大自然的尊敬。在另外一些房间,研究者们在上述信息之外加上另外一个因素,即请与其他客人一起来拯救环境。
酒店告诉新入住的客人,差不多四分之三在本酒店住过的客人都参与了这个项目,希望新入住的客人也做出同样的努力。加上这个信息之后,许多客人都接受了邀请,效果明显提升。
研究者更进一步将“其他客人”改成“普通市民”,淡化同一酒店的客人这个因素。在另外一些房间,又加入性别的因素,改成“男士”和“女士”,但结果表明,还是“其他客人”的信息最管用。
新入住的客人好像还能感受到以前的客人幽灵般的存在,就好像他们还没有退房一样。在这项研究中,所谓的“同侪”根本就见不着,鬼知道已经离店的客人是谁?压力不是直接的,至少不是面对面的。人们似乎只是不希望成为异类,而是希望同别人一样。
香港大学的贺欣教授提到,他在生活中常利用这项研究。有一次在美国的大农村落了单,没有公共电话,需要找人借电话叫朋友来接他。
他盯准了一对情侣,向他们借电话,他们很乐意提供帮助。理由很简单,热恋中的情侣都希望向对方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此时同侪压力很大。
同理,在深圳街头问路(在还没有手机地图的时代),找带小孩的父母问路,成功的机会要大得多。
03
同侪压力的微妙张力
有人提出,在国内,车内有其他乘客的时候,司机可能更容易违反交规。因为这时候的社会关系更复杂,更容易逃避交警的规管。
这个观点在事实上不一定成立,如果真的成立,这就是一个很好的研究题目。它将揭示在中国的情境下,同侪压力如何被另外一个因素——关系——抵消。
当然也可以模仿Danick,改变一下情景进行实验,来测量不同的因素对守法行为的影响。事实上,同侪压力有时也会支持违法行为,即使只是间接的影响,如侯猛研究过乱穿马路(jaywalking)现象。

事实上,这在全世界绝大多数地区都会发生。路边的人可能不乱穿马路,也可能反对这种行为,但绝大多数人对此是默许的。
这些方式传达的信息是,乱穿马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每个人时不时都会这样做。如果有人在那里大声制止,表达不满,乱穿马路可能会减少,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看到别人乱穿马路没有受罚,就会让人觉得这项法律无人执行,因此乱穿马路是安全的。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不是同侪压力的作用,或者是执行的问题,可以商榷,主要取决于过马路的人的心态。
同侪压力可以很微妙,效果也可能相反;虽然同侪压力是个强有力的武器,但也会被操纵,因为人有从众的倾向。
当他们被告知其他人都这样做时,很可能就跟随。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当局为了提高纳税率,明确告知所有的税款将用于公益和慈善,结果却不起作用;明确告知违例者将被严惩,还是不起作用;为纳税人提供帮助填报复杂得像迷宫般的税表,也不起作用。
只有这么一句话起作用:“超过90%的明州人已经完全按法律要求履行了纳税义务。”

Feest提出的同侪压力其实是一个研究守法行为的两个方向之一:除了警察所代表的外部强制力,还有社会压力和心理感受等内在因素。
这两者的分类开辟了后来研究的道路:许多研究者就专门研究什么样的内在因素在起作用,为什么某种内在因素在某个社会起作用,而在另外一个社会不起作用。
当内在因素不起作用的时候,人们是不是都像经济学家们所说的只有成本和效益的考虑?在守法的同侪压力骤然下降,或者违法的同侪支持度陡然上升,警力又单薄的时候,就会出现无序的情况。
而且,在更开放和平等的社会里,同侪更多是同龄人,而不是父母和师长。同侪也不一定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某种信息,就像酒店已经退房的“幽灵”一样。这对被社会运动整得焦头烂额的政府而言,不知道有没有启发?
04
转换视角有时候就能推陈出新
做研究没有那么难,也没有那么容易。同侪压力影响守法不是什么新观点。老祖宗早就告诫我们要“慎独”。万籁俱寂、独处一室时,不干有违道德(当然不一定违法)的事情,需要的不是普通的修炼。
入乡随俗,从众,随大流,法不责众,都是常识。但如何将古老而平实的观点转化成具有操作性的现代社会科学研究,需要经过训练,更需要主动思考。街头的研究者妙在小处着手、大处着眼。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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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鬼 黄泓
观点资料来源:《街头的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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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凑够一拨人就可以过马路”……这背后原来有这么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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