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3月1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高空抛物”入刑。当天,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也是“高空抛物”入刑以来,我国审理宣判的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徐某某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实际后果,为什么也构成犯罪呢?依据又是什么呢?听听专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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