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达州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勇担统计法治监督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依法治统体制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工作。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工作。达州市局党组全面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组织领导,重新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2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将推进统计监督、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每月在局长办公会调度推进。二是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4次。多次与市委常委办、市政府办沟通,分别于2月27日五届市委常委会第59次会议、3月21日五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有关领导关于统计工作批示精神和1月18日全国统计工作会议、2月15日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并在4月4日五届市委第64次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王晓晖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省纪委关于全省统计违纪违法问题通报,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二)落实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制度。根据省委《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市认真落实“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今年2月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的报告》(达市委〔2023〕52号),并抄报省统计局。同时,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并收到各地2022年度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
(三)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业务培训会、全市法治工作会研究推动法治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法治宣传“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研究统计法治工作年度计划、重大统计法治工作事项。每月按期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统计业务、法治工作。于3月3日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6月13日召开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培训学习执法检查业务知识。9月27日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四)创新开展统计法治工作效果良好。一是多维度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促进统计开放融合。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多渠道多形式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从提高普法“知晓度”、激发全民“参与度”、提升群众“支持度”、增强各届“配合度”等4维发力,有力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市统计局以每年两次“政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7个县(市、区)统计局同步开展“统计开放日”暨“政务开放日”活动,提高普法“知晓度”,激发全民“参与度”,采取“零距离”观摩体验和“面对面”座谈交流方式,宣传介绍统计部门的职能职责,专业特点,服务举措,收集意见建议,梳理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切实改进统计工作,提升群众“支持度”,坚持把“统计开放日”打造成达州统计普法宣传新名片,增强各届“配合度”。二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云上行”服务。利用“e统计”微信小程序,向市四大班子领导、经济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线上“云普法”服务,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的主动性。
二、认真梳理,规范统计立法相关工作
(一)配合省统计局、市司法局推动统计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回复法治相关文件征求意见函6份。
(二)今年,市统计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也无涉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情况。
(三)全年不涉及统计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事项。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事项。
三、压茬推进,构建“多元普法”宣传格局
(一)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印发《达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关于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向省统计局报送《达州市统计局关于“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二)持续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市统计局严格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关于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川组训〔2023〕9号)精神。3月23日下午,市统计局派员赴市委党校“2023年第1期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2023年县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2023年第1期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三班合一上大课,共计学员150名。9月26日,受市委党校邀请,市统计局指派开江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赴市委党校在“达州市万达开区域协作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宣讲统计法。全年在市县两级党校共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3期,通过抓住“关键少数”,以案释法,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三)高度重视,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初任干部任职培训、晋升培训和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重要内容。一是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发函将统计法律知识列为初任干部任职培训内容,已列入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课程。二是市组织部门将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干部提拔晋升重点审查内容,来函征求意见,市统计局回函了相关意见。三是对本局4名科级干部职务晋升开展了任前统计法律知识测试。
(四)贯彻落实本单位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在《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服务分级名单的通知》(达市法顾〔2022〕1号)文件中为11个市级部门(第三组,含市统计局)统筹调配了6名公职律师、4名外聘法律顾问。
(五)全方位多层次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效果良好。一是统筹安排布置统计法治宣传。先后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参加省局开展的2022年“12·8”统计法治宣传线上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抓好12月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2023年“12.4”“12.8”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8日,市统计局联合宣汉县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暨“五经普”启动仪式,现场气氛热烈,宣传成效显著;在市统计局办公区大型电子屏滚动播放3幅关于“坚持依法统计,反对弄虚作假,自觉遵守《统计法》,增强统计法治观念”“祝贺《统计法》颁布40周年”的统计法治宣传标语;同时,开展群发短信进行统计法治宣传、融统计法治宣传于执法检查过程、统计法治宣传进社区乡村、组织收看法治宣传视讯节目等活动,在主城区全覆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大型广告电子宣传屏11块、出租车顶灯1300台、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3块、小区楼宇电梯电子广告屏广泛宣传《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全市统计系统“12.8”印发各种法治、经普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六)自主策划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具有影响力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参加统计法治征文活动。2023年开展以“《统计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共计报送9篇征文。二是举办“经普杯”法律知识竞赛活。9月15日上午,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经普杯知识竞赛,比赛中穿插《统计法》知识竞答。三是开展统计法治课件宣讲比赛。9月15日下午,举办了一场“技能大比武、能力大提升”业务技能大比武PPT讲演比赛,通川区局 《让依法统计的力量深入人心》、渠县局《与统计法同行》2篇法治课件宣讲获奖。四是参加省统计局统计法治宣讲课件比赛取得较好成绩。10月11—13日,市统计局选派三位优秀选手,参加了省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治宣讲课件比赛,3位选手均获奖,其中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名。同时,市统计局获优秀组织奖。五是达州市选送《平凡统计人》原创歌曲舞蹈节目参加全省“12.8”统计法颁布纪念40周年宣传启动仪式节目表演,获省局肯定。六是参加全省“经普杯”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再获佳绩。12月22日,达州市参加全省“经普杯”统计法律知识竞赛,达州市代表队获二等奖。
(七)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向省统计局推介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社区“统计法治文化广场”、通川区、达州高新区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引领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勇于担当,开创法治监督全新局面
(一)认真开展统计案卷评查。7月,印发《关于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案卷评查工作,15份案卷全部合格,其中7份案卷获良好等次。10月25日至27日,市统计局参加了在西昌市召开的全省统计普法骨干暨执法案卷评查培训会,就开展“9.20统计开放日”活动先进经验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同时,牵头组织市州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就案卷评查情况在会上发言。
(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自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以来,达州市统计系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履行涉外监管职责。2023年3月,市统计局配合市公安局,就香港儿童医健基金会有限公司在达川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医院数据收集事项,协调了解该组织是否取得涉外许可证。
(四)加强涉外调查工作监管。2023年3月至7月,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香港儿童医健基金会有限公司在达川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医院数据收集事项召集综合科、执法监督科负责人召开3次会议,会商、分析相关信息,多次请示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张海均同志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市公安局开展调查。
(五)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多渠道拓宽便民服务渠道,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回应公众咨询。把大学生论文撰写、统计职称考试、社会大众需求数据列为“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及时回应“12345”、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等平台群众咨询,实行“专人收件、限时办结”制,及时回复和解答,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二是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分板块公布统计数据、数据图解、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增强了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三是打造高质量统计产品。在传统统计服务的基础上,就专项工作撰写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得到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
五、靶向用力,推进基础建设亮点纷呈
(一)做好统计执法证考试、核发、公示、核减等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申请新颁发统计执法证、执法证日常管理作出安排。按时填报和提供8名参加考试人员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实事求是。2023年度,达州市新增1人获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1人到期申请换证。
(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统计法治建设工作。1月14日,市委书记邵革军在(川委厅〔2023〕4号)文件上批示:我市要坚决贯彻好《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市委书记邵革军于3月17日亲自召集各地党委主要领导召开统计专题会,学习传达全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9月17日,市委书记邵革军在《关于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上批示:请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会议要求,开好我市工作会议,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能。9月20日,常务副市长在《关于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上批示:建议在第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传达学习。
(三)创新开展群发短信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在以往常规宣传方式基础上,创新形式,首次采用群发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统计法治宣传,为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可持续性和跨时空性。2023年5月,市统计局与移动公司合作签订“中国移动云MAS”业务,以手机为载体,每月群发《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法律知识宣传短信,面向市县统计系统、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四上企业”统计工作相关人员,宣传覆盖面广,收到了良好效果。大竹县统计局联合石河镇党委政府在石河镇社区打造“统计法治文化广场”,拓宽法治宣传渠道。
六、下年统计法治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重要改革文件《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精神。二是持续开展多层次统计法治宣传,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营造依法治统良好生态。三是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结果共享运用。四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统筹运用各类培训资源,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统计法治人才队伍专业素质。五是持续推进《达州市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方案》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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