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张家口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张家口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强化主动公开内容
(一)扎实推进重大国家战略部署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各类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的实施。围绕发展后奥运经济,加大冰雪装备、清洁能源、大数据、赛事经济、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首都“两区”建设,重点公开污染防治成果、生态环境改善、资源节约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乡村振兴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强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利农惠农政策公开,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相关内容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能源局)
(二)扎实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建设、园区功能提升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新能源材料、氢能开发利用、现代服务业、汽车产业、农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围绕发展县域特色产业,着力推动农业产业“一县一品”建设,重点公开乳制品业、皮毛产业、装备制造、生态康养、高端葡萄酒酿造等特色产业配套政策和企业培育举措。(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能源局)
(三)扎实推进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信息公开。围绕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文化和旅游、体育、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支持政策,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推送服务。加强消费支持政策实施结果公开,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更好稳定消费预期。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和结果、项目招投标、土地征收、项目施工和竣工、质量安全监管等信息。加强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再投资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主动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信贷、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围绕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加大对审批与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企业需求清单和“企业宁静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涉外制度公开质量,有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的政策信息服务工作。做好“走出去”政策宣讲、培训和咨询解答,全面阐释对外投资规划和制度规定,助力外资企业决策。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推动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和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五)扎实推进财税和国资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渠道,强化督导检查,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公开,在政府债券发行前后及时公开发行相关信息。抓好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公开,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及时跟进更新公开,让市场主体更好享受政策红利。扎实做好全市及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公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扎实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围绕办好民生实事,深入推进24项民生工程,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项目立项、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分阶段就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宣传报道,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保障、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专项能力培训、就业平台建设、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围绕完善社会保障,重点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征地信息、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增强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普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
(七)扎实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要求,动态更新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或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围绕重大政策提升解读回应实效
(八)把握政策宣传解读重点。认真执行《张家口市政府2023年政策宣传解读实施方案》,细化政策解读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实现路径。聚焦国家重大政策、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减税降费、消费支持、补贴扶持、保障民生等政策措施的阐释宣介,推动政策红利加快转化为经济红利和群众便利。(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九)提高政策宣传解读质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民利企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多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的解读产品,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形成平台公开和新闻发布的叠加效应,让公众和市场主体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做好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优化“在线访谈”栏目,形成政策解读品牌效应。(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十)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在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功能,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推动各级网站、“幸福张家口”APP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务平台知识库数据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
三、围绕主体需求优化政务公开服务
(十一)强化惠企利民政策推送。搭建统一高效服务社会和市场主体的政策信息获取平台,建立健全“政策库”“企业库”,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精准推送涉企惠企政策。打造“一企一包”政策集成产品,实施“政策进企业、政策进园区”等定向精准推送。探索“双向互动”政策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
(十二)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认真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特别对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咨询的事项,通过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诉求,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避免不必要的行政争议。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化解因工作短板造成依申请公开矛盾突出的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十三)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配备网络及输入输出相关设备,为广大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宣传引导,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行政审批局)
四、围绕提质增效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十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明确标注文件有效性,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内容,以依申请公开等方式满足历史政策信息需求。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分级分类、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应用,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十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确保政策性文件应公尽公。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公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
(十七)加强各类公开平台建设利用。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科学、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栏目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具备实用性和便捷度。全面落实《张家口市政务新媒体暂行管理办法》(张政办字〔2022〕59号)要求,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规范报备工作,压实管办责任,强化内容保障,畅通互动服务渠道,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加强公报传播,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八)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有关部委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动态更新发布。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审视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公开平台、人才队伍等建设情况,查漏补缺、完善提升。认真总结提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向省推送推广。(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围绕机制建设强化监督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十)加强交流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培训,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方式开展。组织跨地区业务交流,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二十一)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各项任务实施情况,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差距不足,研究方法举措,总结提炼经验。市政府各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困难,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二十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梳理形成年度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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