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来了! ”上海一男子请假回家给父亲办丧事, 老板不批
“二审判决来了!”上海一男子请假回家给父亲办丧事,老板不批,回来后竟然被单位开除,男子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按照劳动法判决公司支付十万元经济赔偿金,来看法院如何裁判。
2020年,上海工作的老陈收到家里老父亲的病危通知书,他哭流涕想回家见父亲最后一面,便急急忙忙地写好请假条,打算马上回家,只是从上海回老家,坐火车来回一天时间根本不够,想着多年在外打拼,这次回家顺便多陪父亲几天。老陈就写了一个8天的请假条,递交给了主管。
老陈是公司的老员工了,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为公司带来了不少的收益!主管曾与老陈一同共事,非常了解老陈的为人,更理解老陈对于父亲的孝心,表示不到危急时刻,老陈是不会请假回家的。所以,主管批准了老陈的请假条。
老陈很感动,看到眼前这个主管,他热泪盈眶了。第二天一早,他就坐了最早的一趟车,紧急赶回老家,只是突发状况又来了,公司告诉他,三天以上的请假条一般主管没有批准权,须得老板亲自批准才行。
主管理解老陈的心情,可老板并不这么认为。老陈所在公司的老板十分注重利益,老陈这一走就是8天,会给公司带来多大损失?老板不干,他就没批准老陈的请假条。
同时,老板告诉老陈,现在是没有给你批假的,如果没有赶紧回公司,那就算旷工。老陈十分无奈,可是眼下老家又传来一个消息,老父亲病故!听到这,老陈再不犹豫了,直接坚定地踏在回家之路上。
老家的风俗是这样的,安葬父亲、处理后事加起来,3天时间怎么也不能完事,他还得花费2天时间在路上奔波。等到第9天时,老陈才去公司上班,可是一进公司,老陈才发现自己已是局外人了,主管跟他说,自己被开除了,原因是老板没同意批假,而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旷工超过3天的,单位主动将其开除。
老陈当然知道公司的制度,可他觉得老板不讲人情味,自己老父亲病故,不能通融一下吗?再说了,自己在公司工作那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老陈此时再也无法忍受了,直接跑去咨询律师,并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律师听完老陈的细节描述后,觉得这可以根据《劳动法》来维护权益。
《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劳动者。但这个公司,别说书面告知了,就是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都没有,老陈第9天进入公司,才一脸懵地知道自己被开除了。
《劳动法》还这样规定,职工本人的婚嫁、直系亲属的丧假,一般是1到3天,而这个可以根据路程来酌情给予假期补充;此外,劳动者还依法享受婚丧假、探亲假,在此期间,单位依旧需要支付劳动报酬。
我们来计算一下,主管最开始给老陈批的是3天假期,而老陈的老家在外地,那补充假期为1天,则是四天,而法律又规定丧假有3天,加起来为7天,老陈第9天去上班,也只是旷工1天。就算是没有补充假期,顶多也是旷工2天,这也达不到被开除的条件呀!
同时,用人单位若是违法开除员工,那么需要支付劳动者2倍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多学法律肯定有好处,这都是有法可依的。那么,后续怎么发展了?
老陈请来律师,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受理老陈的案件,判定老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判处公司支付老陈七万五的经济赔偿金。看到这个法院来的通知,老陈公司还很不服这个判决,上诉但被驳回。
虽说,老陈前前后后请律师,七七八八要费去不少钱,但有些时候是不争馒头争口气,老陈拿起法律武器,不仅只是维护自己权益,更是打压了那些无良老板的嚣张气焰,给了更多人一个榜样力量,净化了市场的空气!
在生活中,我们若是遇到了这样的不平等对待,不妨学老陈这样,拿起法律这把武器,维护自身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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