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月1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陇金监罚决字〔2025〕1号)显示,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罚款12万元;邓策(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车商团队负责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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