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2016年全面升级产假政策解读
2016年,我国产假最新规定调整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可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可享受30天陪产假。
本文目录导读: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权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保障孕产妇的合法权益,国家在2016年对产假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帮助广大孕产妇了解自己的权益。
产假时间延长
1、原规定: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
2、新规定:产假为158天(含产前15天)。
陪产假政策调整
1、原规定:陪产假为7天。
2、新规定:陪产假为30天。
产假工资待遇
1、原规定:产假期间,企业应按照员工本人工资支付产假工资。
2、新规定:产假期间,企业应按照员工本人工资支付产假工资,并不得降低产假工资标准。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规定
1、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3、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待遇
1、原规定: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
2、新规定: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并按照规定支付男职工陪产假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流程
1、女职工在生育前30日内,向单位提出生育津贴申请。
2、单位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直接支付给女职工。
产假期间的工作权益
1、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以下工作权益:
(1)继续享有原岗位的工资待遇;
(2)享有正常晋升、调薪的权利;
(3)享有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的权利。
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的出台,为广大孕产妇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保障,妈妈们在享受产假期间,不仅能够得到充足的休息,还能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希望广大孕产妇能够充分了解这些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孕产妇的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生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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