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阖家团聚、好友相约的美好时期,醇香美酒是节日餐桌上的必备品。近年来,不法生产经营者,通过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滋长社会不良风气,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向相关行业、经营主体发出以下提示:
各酒类行业协会发挥协调和服务功能,制定行规行约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倡导抵制杜绝“特供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酒类经营主体要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二是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三是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四是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五是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春节期间,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经营“特供酒”等重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提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特供酒”消费,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通过12345热线举报或通过济南市场监管微服务小程序领取“一券三卡”提供线索,及时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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