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阿尔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上半年阿尔山市财政局对2012年至2016年期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核对。
根据《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阿尔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上半年阿尔山市财政局对2012年至2016年期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废止文件1件,继续有效文件10件。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从办公室、条法税政股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召开专门会议,对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研究和工作部署。
二是加强培训,明确程序。组织相关人员专门重点对《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体系和规章进行深入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
三是统筹安排,全面自查。该项工作从2017年3月2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分自查阶段、迎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总结阶段。清理范围是对2011年以来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是寻求指导,确保质量。鉴于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现状,及时与阿尔山市政府法制办加强信息沟通,对清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整个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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